市、区联动严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农民工维权可到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
| 招商动态 |2016-12-05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关于开展2016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暨“秋冬战役”的通知》精神,哈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采取联动方式对发生农民工欠薪案件予以查处。
据悉,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在哈(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中直、省属(省级一级资质)、外地驻哈建筑业用人单位发生的欠薪案件予以处理。各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除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外的用人单位发生欠薪的案件予以处理,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既有工程节能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农村建设、小产权房、装饰装修、道路亮化、绿化、消防、冰灯景观等项目的用人单位的发生欠薪案件予以处理,负责处理本辖区内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违法施工项目,地方政府投资、招商引资项目发生欠薪案件的用人单位。
一旦欠薪,农民工维权可到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将采取市区联动方式予以处理。
投诉举报